是伴随着自动化技术的发展产生的

清华大学法学院刘云在《东方法学》2021年第1期上发表题为《论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制度需求与多层应对》的文章中指出:

  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需求是伴随着自动化技术的发展而产生的,是智能社会治理中许多具体问题都会触及的理论假设。人工智能的法律人格具有多维度的需求。既包括明确侵权责任、塑造权利能力等具体需求,也包括以构建社会治理新范式为目标的根本需求。不能简单地从概念上直接排除人工智能具有法律人格的可能性,也不能认为授予法律人格是唯一或者更佳的解决办法。人工智能法律人格是智能社会发展中新型治理模式的选项,以功能主义的态度来进行解释论或立法论的探讨是看待人工智能法律人格问题的正确视角。

文章来源:法制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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